9月24日下午,十堰高级职业学校在会议厅隆重举行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暨法治大讲堂活动。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汪朝晖、检察官助理孙旭应邀出席。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钟勇,党委委员、副校长王剑波、刘梦陶,党政办主任吴晓杰,保卫处主任马琨,政教处副主任石志康,保卫处全体人员参加活动,活动由党委委员、副校长刘梦陶主持。

本次活动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第二阶段为法治大讲堂。
第一阶段: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
仪式上,刘梦陶副校长首先介绍了出席活动的双方领导及嘉宾,对汪朝晖副检察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

随后,王剑波副校长宣读了《关于聘请汪朝晖同志为十堰高级职业学校法治副校长的决定》。
在热烈的掌声中,钟勇校长为法治副校长汪朝晖同志颁发聘书。汪朝晖副检察长正式受聘担任十堰高级职业学校法治副校长,标志着学校法治教育工作迈入新阶段。
汪朝晖副检察长在讲话中表示,担任法治副校长既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责任。他将认真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学校法治教育、安全管理和依法治校各项工作,助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校园氛围,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钟勇校长在讲话中代表学校全体师生,向汪朝晖副检察长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学校法治教育工作的市检察院各位领导表示崇高敬意。他指出,学校始终坚持将法治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通过开设法治课程、举办法治讲座、开展模拟法庭、组织法治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不断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但法治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专业的引领和有力的支撑。此次聘请汪朝晖副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正是学校深化法治教育、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举措,也是检校共建、协同育人的生动实践。汪朝晖副检察长长期从事检察工作,具有深厚的法律专业素养和丰富的法治实践经验,相信在他的指导下,学校法治教育工作必将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第二阶段:法治大讲堂
聘任仪式结束后,活动进入第二阶段——法治大讲堂。法治副校长汪朝晖副检察长为全体教职工作专题授课,授课内容围绕《未成年强制报告制度》的宣贯和酒驾醉驾相关法律问题解读两个专题展开。

在《未成年强制报告制度》宣贯环节,汪朝晖副检察长从制度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入手,详细阐述了强制报告制度的法律依据、报告主体、报告情形、报告流程及不履行报告义务的法律责任。他结合检察办案中的真实案例,深入分析了学校教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应当报告情形,强调教职工是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重要群体,肩负着发现和报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的法定职责。他指出,强制报告制度是保护未成年人的重要制度屏障,每一位教职工都应当准确理解和严格执行,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干预,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在酒驾醉驾相关法律问题解读环节,汪朝晖副检察长从法律条文入手,系统讲解了饮酒驾驶与醉酒驾驶的认定标准、处罚依据及法律后果,并结合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深刻剖析了酒驾醉驾行为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他提醒全体教职工要时刻绷紧法律这根弦,坚决杜绝侥幸心理,严守“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法律底线,做遵纪守法的表率。
授课过程中,汪朝晖副检察长语言生动、案例翔实,既有法律条文的精准解读,又有现实案例的深刻警示。全体教职工认真聆听、仔细记录,现场学习氛围浓厚。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法治大讲堂,对强制报告制度和酒驾醉驾相关法律问题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增强了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今后将自觉把所学法律知识运用到教育教学和日常生活中,做依法治教的践行者和学生健康成长的守护者。
活动在庄重而热烈的氛围中圆满结束。此次活动是十堰高级职业学校推进法治校园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检校共建、协同育人的生动实践,为学校进一步提升依法治校水平、营造良好法治育人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